html模版除瞭上海突發通知外,原來這些地方早已實施!


近日,上海市住建委聯合上海市物價局最新發佈《關於加強商品住宅及其附屬地下車庫(位)等設施銷售監管的通知》。明確要求新房及車位銷售,實行“一價清”制度。從7月21日發佈之日起立即執行。

實行“一價清”制度

1、一房一價,一車位一價

除此以外,不能收取任何費用,包括電商費、團購費、茶水費等,不管是開發商,還是其他單位或個人,都不能收!也不許捆綁搭售(比如捆綁搭售裝修等)!

2、實行台中商標權申請“價格承諾制”

承諾房價,承諾車位價(售價與租賃價),承諾上述價格的有效期,並向房管部門備案,在銷售現場公示

3、車位價格,也要接受政府指導瞭

4、如有未出售的地下車位,必須租給業主和租房者使用

5、業委會成立前,開發商不得調整地下車位的租賃價格

6、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對未按本通知要求執行的房地如何申請註冊商標台中產開發企業,一經查實,暫停網簽資格,情節嚴重的降低直至取消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並列入本市嚴重失信企業名單)

7、本通知自7月21日起執行

這是啥意思?其實很簡單,進一步堵塞漏洞,加強調控。不僅不給開發商留後路,也不給政府自己留後路。

最近一段時間樓市調控不斷收緊,在媒體上,我們看到瞭一線城市和部分強二線城市房價下降的消息。但對於這些消息,很多購房者不服氣,認為是假的。

敢不敢出臺“一價清”,已經成為地方政府是不是真心調控房價的試金石。因為“一價清”不僅斷瞭開發商的後路,也斷瞭地方政府在調控中“暗中放水”的後路。

其實這個政策的實施也不隻是上海才有的

全國好多地方早已經實行瞭

1、2013年7月1日起,安徽省全面實行商品住房銷售“一價清”制度,要求商品房銷售必須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再收其他費用,未經公示的,一律不得向購房者收取。在銷售價格上,必須到物價部門進行備案,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備案價格,3個月內不得兩次備案。也就是說,3個月內不得再次漲價。按規定,房屋交付和產權交易中,應當由購房者承擔的費用,應予公示。未經公示的,一律不得向購房者收取。

2、2014年1月1日起,陜西省寶雞市對全市商品房銷售價格實行備案管理,對備案價格明碼標價,實行“一房一價”。

3、2014年9月1日起,湖北鄂州市商品房銷售仍實行“一價清”,商品房經營者除向購房戶按房屋價格收取交易費用之外,不得再以口頭或附加合同的形式,或者以代收費的名義重復收取與房屋相關的配套設施費用。

4、2016年3月4日,西安市物價局物價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區縣物價局做好商品房銷售價格明碼標價制度和商品房銷售價格“一價清”規定,嚴禁商品房銷售過程中的價格欺詐行為。

5、2017年5月26日江蘇南通政府網發佈瞭《關於南通市2017年價格調控目標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在住房價格調控方面,《意見》要求加強和改進商品住房價格監管。

加強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工作,實行商品住房銷售“一價清”制度。就是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向購房人另行收取其他費用,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借機亂漲。

樓市長效機制正在建立

7月以來,一系列政策就像投槍匕首,不斷刺向此前一線註冊商標申請台中城市上漲過快的房價,一個個長效機制,正在建立。

要拿地,隻準租,不準賣,還不能變更用途,十三五期間租賃住房占比超60%,這是上海的嘗試。

廣州“租售同權”的事,那就更不用介紹瞭,簡直就是石破天驚,稱得上是中國住房租賃史上一個裡程碑式的進步。

佛山也宣佈瞭自己的住房租賃新政!

這或意味著大城市城中村的房子、郊區樓市的“小產權房”等,或將以某種形式大大方方、合法地進入租賃市場。如此這般,大中城市可租賃住房的供給,將大大增加!

不出意外,城市中產階層將從咬牙買、買、買向租、租、租轉變,中國房地產即將開啟一個新時代:租賃時代!

來源:劉曉博、 財經內參、鳳凰房產海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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